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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營銷侵犯肖像權合法嗎?

在我國,我國公民的肖像權受法律保護。如果違反了非法行為,就應該采取措施。新媒體營銷侵犯肖像權合法嗎?根據相關規定,新媒體在運營過程中,未經他人許可使用肖像的,構成侵犯肖像權的行為。讓我們壹起來了解壹下吧。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未經他人許可使用他人肖像,構成他人侵權行為。壹、肖像權的內容肖像權的內容包括:(1)公民對自己的肖像享有所有權和制作、使用的專有權。(二)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其肖像權或者損害、玷汙其肖像權。1、肖像制作專有權就攝影而言,是通過攝影將自然人的外貌形象固定在膠片、相紙或其他物質載體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轉化為肖像的全過程。肖像制作專有權包括:第壹,肖像所有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或者他人、社會的需要,決定制作自己的肖像或者讓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任何人不得幹涉;第二,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同意或授權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肖像構成侵權。我們在理解“肖像權”時,往往認為只要肖像權人的肖像不公開,就不構成侵權,這是對法律的誤解。嚴格意義上應該理解為,肖像制作專有權是否侵權,取決於制作人在制作時是否取得了肖像所有者的許可。如果是未經許可制作——即使是以占有為目的,也不會侵犯肖像權人的直接利益,那麽也構成侵犯肖像制作專有權。就攝影師而言,只要妳把相機對準壹個自然人進行人像攝影,如果人像所有人不同意,強行拍照,就是侵權。2.肖像使用專有權。肖像壹旦固定在某種物質載體上(制成),就獨立於世界之外,可以被人支配和利用。雖然肖像的使用價值具有普遍意義,但只有肖像所有者才能享有其專用權。其基本內容如下:第壹,自然人有權以任何方式使用其肖像,並通過使用獲得精神滿足和財產利益,他人不得幹涉(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第二,自然人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並決定為此獲得報酬(這需要與使用人平等協商,簽訂肖像使用合同)。第三,自然人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其肖像。因此,這篇文章是關於肖像權的基本含義,以及什麽行為是侵犯肖像權的,這樣可以提醒我們的讀者,我們應該及時識別新媒體營銷侵犯肖像權是否是壹種合法行為,以便我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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