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的基本條件:
1.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公開發行的股票;
2.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比例為10%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此外,根據《證券法》第十條規定,公開發行是指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或者向特定對象合計二百人以上發行證券。
根據《證券法》規定的上市基本條件,以及《首次公開發行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們可以推斷,新三板企業轉板創業板至少應滿足以下條件:
1)公司股東人數超過200人。
證券法上市條件的第壹條規定是什麽?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公開發行的股票?也就是說,股票上市必須是已經公開發行的公司。公開發行取決於兩個條件,要麽公開發行,要麽股東超過200人的非公開發行。
在每個政策文件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看到轉板省略了公募這個環節。要滿足這個條件,新三板公司要求股東人數必須超過200人。
2)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證券法上市條件的第二條規定是什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首次公開發行及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中也有同樣的內容,非常清楚,不需要過多闡述。
3)公眾持股比例
《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三條規定: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公開發行股份比例為10%以上。?
在公眾持股比例問題上,新三板公司公眾股份的認定是壹個不確定的地方。
結合現有規定,推斷新三板公司的社會公眾股應該是指新三板掛牌後,公司向特定對象公開轉讓、發行、轉讓200人以上的部分。
4)在新三板(或創新層)掛牌滿兩年。
《首次公開發行及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對公司主體資格有哪些規定?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並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最近兩年累計凈利潤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既然是新三板轉板,基於規範公司運作的角度,我們推測新三板掛牌會有壹個時間限制,只有在新三板規範壹段時間,企業才有資格轉板。
整體來看,和直接IPO的時間差不多。從制度設計來看,轉板和IPO之間應該不存在明顯的時間套利。
5)轉板公司應符合創業板IPO條件。
既然是在創業板,就必須滿足創業板上市的其他條件。不應該有轉板和直接IPO的標準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