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果沒有貼紙,妳將受到懲罰。
內容如下
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統壹的執業標誌。駕駛員實習期未在車身後部粘貼或懸掛統壹標誌,或粘貼或懸掛的標誌不能正常識別,粘貼或懸掛的標誌不符合要求的,視為未貼標誌,處以200元罰款。
第二;新手如何在路上保持車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速超過100公裏時,應當與同車道車輛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時速低於100公裏時,可以適當縮短與同車道車輛的距離,但最小距離不得小於50米。
在市區開車,跟車距離沒有絕對的標準,要根據速度來判斷。如果車速超過60km/h,則與車輛的距離等於車速,單位為米;50km/h時,跟車距離應大於或等於50米;40km/h時,跟車距離應大於或等於30m20km/h時,跟車距離應大於或等於10m。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為6年,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實習期為機動車駕駛人首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後12個月。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統壹的執業標誌。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客車或者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機動車不準拖掛車。實習期為機動車駕駛人首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後12個月。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統壹的執業標誌。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客車或者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機動車不準拖掛車。
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統壹的執業標誌。駕駛員實習期未在車身後部粘貼或懸掛統壹標誌,或粘貼或懸掛的標誌不能正常識別,粘貼或懸掛的標誌不符合要求的,視為未貼標誌,處以2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