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在禦寒的同時也要加強防疫。外出時壹定要戴口罩,做好防護。回家後要消毒洗手,因為妳接觸的每個人都可能增加妳的健康碼變黃或變紅的風險。那時候,不要讓秋天的銀杏葉和冬天的楓葉來背這個包袱。接下來,我們來普及壹些關於防疫的相關法律吧!
1.隱瞞疫情高發區居住史,涉嫌妨礙傳染病防控。前兩天,四川壹男子因隱瞞14天期間在高危地區的居住史,未向社區報告,存在造成新冠肺炎病傳播的嚴重危險。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目前,已被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偵查。
第壹個案件是被告人鐘某某(男)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因其故意隱瞞活動軌跡和接觸史,其密切接觸者中有4人被確診感染,106人被醫學隔離。11.6年6月6日,被告人鐘某某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壹年。
2.虛報疫情高發區居住史,涉嫌捏造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前段時間,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重慶路的方某故意向警方報案,稱自己最近從揚州某高發區回來,希望得到免費醫療,以達到免費檢查的目的。方某的行為涉嫌捏造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沭陽警方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
最後提醒大家,在這個防疫的緊要關頭,希望大家不要給國家添亂。遵守《疫情防控條例》是阻止新冠肺炎病毒傳播的重要措施,也是廣大公眾應盡的義務。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私信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