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雇傭相關的電話號碼:
1.聯系電話:0769-12345;
2.舉報登記電話(舉報用人單位未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申報繳費金額):0769-22332203;
3.舉報登記電話(舉報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單位或個人):0769-22388156。
搬運材料
1,向我局舉報,填寫舉報登記表,同時附上相關書面舉報材料;
2.舉報人的身份證明;
3.與違法事實有關的證據材料。
處理過程
1,提交材料。舉報人填寫舉報登記表,提交舉報材料。
2.接受指示。舉報人確認所有材料均已提交且在我社社保監管管轄範圍內,接受登記。不屬於我局管轄的,引導舉報人直接向當地有管轄權的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3.立案。經審查,該舉報屬於我局社會保障監察管轄,違法事實成立的,依法立案。
4.正在處理。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依法處理。
5.獎勵。舉報人發現單位或個人騙取社會保險基金行為,並向我局提供具體線索,使被騙取的社會保險基金及時追回的,將按規定給予現金獎勵。
擴展數據?
社會保障監察投訴指南?
應用條件
在東莞因未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申報繳費金額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勞動者,有權向我局投訴,我局將依法審查、受理和查處。
搬運材料
1,投訴登記表。按照規定格式填寫的投訴(申訴)登記表;如果內容較多,可以同時附上書面起訴狀。投訴(請願)登記表應由投訴人本人簽名或蓋章。
2.投訴人的證明材料。所有投訴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對);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註冊信息復印件(如確實無法提供,經說明後可不提交)。集體投訴推薦代表的,還需提交推薦人簽名的推薦信。
3.相關證據材料。提交必要的證據證明對投訴人合法權益的侵害是用人單位違反社會保障法律造成的,如勞動關系證明、與投訴請求相關的證據等。
參考資料: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社會保障監督舉報指南
參考資料: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社會保障監察投訴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