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條:以沒收的財產償還債務沒收財產前犯罪分子所負的合法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
以沒收財產償還債務,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必須是犯罪分子在財產被沒收前所負的債務;
(2)必須是合法債務,如買賣、借貸、租賃、雇傭等合法民事法律關系所產生的債務,不包括非正當債務,如賭債;
(三)所負債務需要用沒收財產償還的。沒收犯罪分子的財產,有其他財產償還債務的,不能用沒收的財產償還;
(4)必須是債權人要求的。
沒收財產的判決,無論是附加適用還是獨立適用,都應當由法院執行;必要時,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
第二,刑法的作用是什麽?
懲罰犯罪,保護人民,就是用刑罰同壹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衛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衛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衛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衛社會經濟秩序,保衛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三、刑法的基本原則
(壹)罪刑法定原則;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3)罪刑相適應原則;
(四)最新適應指處罰的嚴厲程度;
(五)應與罪犯所犯罪行有關;
(六)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條
任何人犯罪,在法律適用上壹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的罪和所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以上是關於刑法第60條是什麽給大家的相關法律知識。綜上所述,刑法第60條與沒收財產返還債務有關,符合條件才能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