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刑法分則目錄是什麽?它有幾章?

刑法分則目錄是什麽?它有幾章?

刑法分則有十章兩個附則。每壹章根據不同的罪名分為不同的章節。

詳情如下:

第二部分具體規定

第壹章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壹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第二節走私罪

第三節擾亂公司、企業管理秩序罪

第四節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節金融欺詐

第六節危害稅收征管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

第五章侵犯財產罪

第六章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壹節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二節妨害司法罪

第三節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第四節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節危害公共健康罪

第六節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第七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第八節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七章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八章貪汙賄賂罪

第九章玩忽職守罪

第十章軍人違反職責罪

補充條款

附件壹

附件二

(1)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執政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其政治統治和經濟利益,按照自己的意誌規定什麽行為是犯罪,應當承擔什麽刑事責任,對犯罪分子給予什麽刑事處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2)刑法可分為廣義刑法和狹義刑法。廣義的刑法是所有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狹義的刑法僅指刑法典,即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與廣義刑法和狹義刑法相關聯,刑法也可以分為壹般刑法和特殊刑法。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實際上是指刑法典。特別刑法是指只適用於特定人、特定時間、特定地點、特定事件(罪名)的刑法。在我國,它還指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

(3)2065 438+04,10年10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繼1997全面修改刑法後,我國先後通過了壹個決定和八個修正案,對刑法進行了修改和補充。

1.(1997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7年3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訂)。根據1999年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和2006年8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

二。2006年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5438+0,2002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

三。2005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和2006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

根據2009年8月27日《NPC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修正2009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根據2011年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修改?根據2015年8月29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

百度百科:中國人與中國刑法

  • 上一篇:如何中斷民間借貸訴訟時效
  • 下一篇:業主委員會的性質和法律地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