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誰來支付囚犯的醫療費

誰來支付囚犯的醫療費

誰將支付囚犯的醫療費,具體如下:

1,服刑期間的醫療費用由國家承擔;

2.原則上,不管服刑期間是否生病,只要人在監獄,手術的費用都是由監獄支付的,具體是妳所在的監獄。不到萬不得已,監獄是不會給大的。如果是不治之癥,如果病人自己要求,還是可以要求犯人自己支付治療費用的。

3.此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1),監獄有壹個具有行醫資格的醫療機構,負責罪犯的醫療保健。監獄按每名罪犯每月8.30元的標準發放醫療費,由醫院統壹使用,以保證罪犯生病時得到及時治療。監獄定期對從事特殊工種的罪犯進行體檢,建立專門的健康檔案。

(2)罪犯患病時有得到及時醫療的權利。

監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1.索取、收受或者侵占罪犯及其親屬財物的;

2.私自釋放罪犯或者玩忽職守致使罪犯脫逃的;

3.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罪犯的;

4.侮辱罪犯人格的;

5.毆打或者縱容他人毆打罪犯的;

6、為謀取私利,利用犯罪分子提供服務;

7、違反規定,私自為罪犯傳遞信件或物品。

綜上,服刑期間的醫療費用由國家承擔。原則上,不管妳在服刑期間是否生病,只要這個人在監獄裏,手術的費用就由監獄支付,具體由妳所在的監獄支付。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265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壹)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正在懷孕或者哺乳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會危害社會的。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前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下,可以暫予監外執行。被保外就醫的罪犯可能具有社會危險性,或者自殘的罪犯可能不被保外就醫。罪犯患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出具證明。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交付執行後,監獄或者看守所應當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的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

  • 上一篇:電動車撞人後逃逸法怎麽處理?
  • 下一篇:公交車闖紅燈怎麽處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