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地法院都在陸續開通網上辦案渠道,刑事案件也不例外。起初,最高人民法院已經開通了網上申訴渠道,後來更換了網站,新網站名稱為“人民法院網上申訴信訪平臺()”。
具體操作步驟:
1.該平臺不僅可以進行刑事上訴,還可以在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中進行在線操作。
2.進入以上界面後,如果要進行投訴等相關訴訟活動,只需點擊第壹項“投訴與信訪”,然後進入案件信息上傳頁面。
3、進入以上頁面後,可以相信大家都知道怎麽操作了,只要按照文字提示上傳信息,輸入信息即可。
事實上,最高法院開發上述平臺也方便了他們的工作人員,使法院的工作人員不再需要接收材料輸入文字,節省了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量。
刑事案件上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刑事案件申訴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上訴請求、上訴的事實和理由;
2、原生效的刑事判決、裁定,經人民法院復核或者再審後,應當附有駁回通知書、再審判決或者裁定;
3.有新的證據證明原裁判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的,應當附有證據清單、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的復印件或者照片。
總之,刑事申訴主要是針對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或者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向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的適用解釋
第373條
上訴由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但是,在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回上訴的案件中,申訴人不服第壹審判決提出上訴的,可以由第壹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
上級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訴人向終審人民法院提起申訴,或者直接提交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並告知申訴人;案件疑難、復雜或者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審查處理。
終審人民法院和上壹級人民法院直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訴的,上壹級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訴人向下壹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