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行賄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因受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或者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節特別嚴重,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受賄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受賄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其中,主要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次要對象是國民經濟管理的正常活動。另外,受賄罪的客體是財物。這裏說的財物,和受賄罪中的財物是壹樣的;
2.客觀要件:受賄罪的客觀方面是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或者在經濟往來中以各種名義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的行為;
3.主體要件:受賄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
4.主觀要件:受賄罪在主觀方面具有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是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依法從事公共事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實施該行為,具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故意。
總結壹下,行賄罪的量刑標準是:行賄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賄賂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或者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90條
對行賄罪的處罰規定,行賄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以賄賂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或者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