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刑拘體檢不合格怎麽辦?
未通過刑事拘留前五項測試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刑拘體檢不合格如何申請保外就醫?
1.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需要保外就醫的罪犯,由罪犯及其親屬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罪犯保外就醫申請表,分監區集體研究,報監區審核,監區批準後,帶罪犯到監獄醫院進行醫學鑒定。患有精神病、艾滋病、職業病等的人員。,應按雲南省政府(文件雲[1998]138)到指定醫院進行鑒定。醫學鑒定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由監區召開會議研究,監獄管理部門派員參加,並邀請檢察室、紀委的同誌列席。監區會議商定後,由擔保人簽署擔保書。
2.醫學鑒定的診斷結論應由兩名以上主治醫師和醫院業務主管簽字,並加蓋公章。醫學鑒定的證明材料應當包括醫學主觀證明、客觀檢查、實驗室檢驗等材料以及相關病歷復印件。
3.經鑒定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可持保外就醫審批表和醫學鑒定結論,連同其他證明材料,報監獄管理辦公室審核。
4.監獄管理部門審查後,提交《罪犯保外就醫審批表》、《醫學鑒定書》和《罪犯保外就醫保證書》,經分管監獄領導和監獄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審查委員會負責人同意後,報省監獄管理局審批。批準後,填寫《罪犯保外就醫證明書》,由擔保人擔保罪犯回家。居住地在紅河州範圍內的,由監獄派民警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五)批準保外就醫的,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機關執行。監獄應當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填寫《提請監督檢查通知書》,送交罪犯居住地公安機關監督檢查。同時,監獄應當將批準文件和相關法律文書送達檢察機關和原審法院。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十八條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拘留所不予收押,並出具《拒絕收押通知書》,通知拘留決定機關:
(壹)65-438+06周歲以下或70周歲以上;
(二)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懷孕或者哺乳未滿壹周歲嬰兒的;
(四)被拘留審查的人患有嚴重疾病的;
(五)其他不適宜拘留審查的情形。
羈押後發現被羈押人有上述情形之壹的,看守所應當立即發出進壹步處理建議通知書,並通知羈押決定機關。拘留決定機關應當立即處理,並通知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