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勞動婦女在分娩前後的休假待遇,壹般為分娩前半個月至分娩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分娩前後可長達四個月,女職工可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2011 11 21國務院法制辦全文公布了《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擬將產假由90天增加到14周,生育流產醫療費用由單位支付。2012 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相關待遇。
2.產假的分類
必須享受的假期
產假:98天+15天(難產)+15天(每增加壹個嬰兒生育多胞胎)。
產前檢查: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應當在醫療保健機構同意的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懷孕第十二周內的初次檢查),視同工作時間。(有些企業把懷孕女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的產前檢查時間算作病假、缺勤等。侵犯女職工合法權益的)
產前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休息壹小時,不允許上夜班。
母乳餵養時間:壹歲以內的嬰兒每天兩次,每次30分鐘,也可以壹起使用。
可以休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有工作證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以休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地方法規規定必須請假的部分,由單位批準。比如上海規定“如果有習慣性流產史、重度妊娠綜合征、妊娠並發癥等。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可能影響正常分娩的,由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準其產前休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有困難且有工作證的,經單位批準,可申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處理。
在包括中國在內的大多數國家,產假期間通常會有工資補貼。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將根據員工的工齡和崗位,支付壹定比例的工資作為工資補貼。通常情況下,工資補貼會根據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進行調整,可能會有最高和最低的限制。需要註意的是,具體的工資補貼政策可能會因用人單位的政策、員工的合同、勞動關系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議妳在休產假前向雇主或人力資源部門咨詢,了解具體的工資補貼政策和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章社會保險和福利第七十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和生育等情況下給予幫助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