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成人民法院舉行聽證,幹擾正常司法活動的;
2.致使人民法院以捏造的事實作出裁判文書、制定財產分配方案或者以捏造的事實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或者正當債權文書的;
3、多次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
4.以捏造的事實致使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或者行為保全措施的;
5.因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而被采取民事訴訟強制措施或者刑事偵查的;
虛假訴訟的案件受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
1,舉報還是舉報。
2.審查和調查。
3.立案條件。審查調查結果表明存在虛假訴訟行為,符合立案條件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立案。
4.備案程序。初步判決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
5.法律後果。
綜上所述,虛假訴訟的立案標準主要依據行為人是否采取了捏造事實的行為,該行為是否妨害了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這些標準旨在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誠信建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07條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壹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或者逃避法定債務,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人員利用職權夥同他人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