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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立案標準的司法解釋

虛假訴訟犯罪的立案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提起虛假民事訴訟。即編造民事法律關系,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妨礙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包括基於捏造的事實致使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或者行為保全措施,開庭幹擾正常司法活動,或者基於捏造的事實制作裁判文書和財產分配方案,或者立案執行仲裁裁決和公證債權文書。

3.多次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即虛假訴訟的行為是多次犯下的。

4.還有其他嚴重的情況。比如與配偶壹方惡意串通編造債務,或者與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惡意串通編造債務或者擔保義務。

虛假訴訟的量刑標準:

1.壹般情況下,虛假訴訟罪的量刑標準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量刑標準提高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綜上,虛假訴訟的立案標準涉及惡意串通、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行為,以及這些行為對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影響。壹旦達到立案標準,行為人將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07條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壹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或者逃避法定債務,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司法人員利用職權夥同他人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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