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行測試:主要測試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采用客觀紙筆測試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因素,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與推理、數據分析和常識判斷。
2.申論:主要考察考生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和加工,測試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寫作表達能力。
3.公共事務基礎知識:主要測試考生對公共事務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運用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務員義務所必備的能力和素質。
4.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常識、圖形測試、邏輯分析、數值推理、語言理解與表達、解題能力等。,從而考察被測試者在記憶力、觀察力、想象力、思維靈活性、邏輯推理能力、抽象概括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方面的學習能力和基本職業能力。
各省選擇考什麽?
非定向考試內容
1.河南、河北、四川、黑龍江、內蒙古、青海、廣西、湖南、北京、福建、江蘇、重慶、雲南、吉林、上海參加考試並報考,其中內蒙古今年沒有報考,而是筆試。
2.湖北:綜合知識與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含公基)及應用。山東: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含公基)及應用。
定向考試內容
1.天津、江西、山西、內蒙古、甘肅、湖南、黑龍江、北京、浙江只考1科目,考試科目:綜合能力測試。
2.廣東:綜合行政能力測試和思維能力測試。川、桂、滬、青: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與應用。
3.還有壹些省份考1科目,但是考試條件比較特殊,而且不是綜合能力測試,包括:江蘇、吉林、寧夏、雲南、河南、陜西、安徽、山東、貴州、河北。
這些都是選調生參加考試的科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