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律的人,如果確實進入了法律的門檻,而不是遊手好閑,壹般邏輯能力強,語言嚴謹,更容易出現不夠感性的問題。因為法理學是壹門理性學科,不是文學創作。
從法律的角度看問題是很正常的。深入研究法律,會適得其反,因為看多了法律解決不了的問題,就不會像壹些農民那樣有強烈的維權意識。有時候法治的進步就是需要人的勇氣。
對於普通大眾來說,法學的語言和理論就像天書壹樣,難以接近。法律人的法律思維是法律人在長期的法律實踐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基於法律理性的視角和傳統來觀察社會現象、分析和解決社會問題的這樣壹種方式或習慣。
法律人的思維作為壹種認知活動,具有職業特征,必然反映出作為思維主體的主觀人格,即法律人的自我意識,如愛好、習慣、直覺、偏好(甚至偏見)等主觀的、非理性的東西。
或多或少體現了法律人不同於其他行業的獨特價值觀和世界觀,從而形成不同的能力。這些不同的存在都很正常。
呵呵,從邏輯上來說,所謂的壞習慣,是從不同人的角度來看的。非法律專業人士會本能地反感法律專業人士在玩弄自己的專業技能。但是,有時候對於壹個法律人來說,更深入的學習法律是壹個必然的階段。因為書上所有的案例都有標準答案,生活中所有的案例都是復雜多變的。從生活的角度來看,可能的壞習慣,從學習和工作的角度來看,可能是好習慣。
其實,每壹個行業的高深人士都會本能地有“職業病”或“職業病”,比如:會計對記賬敏感,醫生對疾病敏感,法律人對法律敏感。
例如:
有壹次,我去壹個醫生家玩,發現他的行為非常整潔,好像所有的東西都消毒過了。我連他家的衛生間都不敢用,吃飯都費勁。似乎我不得不考慮是否要壹直使用筷子和勺子。我甚至懷疑我走後,他會不會把我用過的碗都弄丟了。呵呵,我再也不去他家了。從醫生的角度來說,他認為正常的事情,在別人看來就是莫名其妙。
當我因為把錢存銀行準備買房的時候,銀行的壹個朋友不停地告訴我怎麽存錢取錢才能獲得最好的收益。我吐血了,不能為了賺壹點利息就整天算利息。
所以不同的專業都有自己的怪癖,有好習慣,也有壞習慣,只是角度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