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主要運用以下法律:
第六百六十七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679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貸款時成立。”
第六百七十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八十條規定:“禁止高息借貸,借貸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的四倍。逾期利率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壹)貸款人主張借款人應當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壹年期貸款市場掛牌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2)約定借款期間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的,人民法院應支持貸款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款期間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
公司的持股形式有哪些?
(壹)貨幣出資方式
貨幣出資方式是指股東以資金直接投資於公司的方式。公司登記註冊前,股東應當將所認繳的出資額以貨幣繳足,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臨時賬戶,並向公司出示其資信證明,確認其出資資格和能力。
(二)實物出資方式
實物投資必須進行評估和鑒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對評估和鑒定結果進行計算和確認。股東以實物作價出資的,應當在公司登記時辦理實物出資的轉移手續,並由相應的驗資機構驗證。
(3)工業產權投資方式
工業產權投資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專利權和商標權;壹種是專有技術,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為其對公司的出資,股東必須是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人,並經法定程序確認。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股東,在辦理公司登記前,必須進行評估並辦理過戶手續。同時,《公司法》規定,工業產權的作價出資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20%。
(四)土地使用權出資方式
以土地使用權作為出資的,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評估作價,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並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證。
綜上所述,成為股東也是需要遵守法律的。對於股東來說,也要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從而獲得相應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