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壹、立法:是把統治階級的意誌上升到統治階級的活動,是對社會資源和社會利益的第壹次分配。
?二、立法體制:主要針對立法權限劃分等制度,我國采取壹元多級的立法體制。
?第三,立法權:是制定、修改和廢止法律和其他規範性法律文件的國家機關。
?第四,立法原則: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合法立法。
?五、程序:提案、審議、表決、公告、備案。
?法律的實施
?壹、法律的實施:將人們抽象的行為模式轉化為具體的行為模式。那就是=執法+法律適用+法律遵守。
?二、執法: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依法實施行政管理、履行行政職能、實施法律活動的行為。
?第三,司法機關:專門適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部門。
?第四,守法是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依法行使相關權利和義務的活動。
?第五,法律監督:狹義上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對執法、司法、守法的法律監督;廣義上是指對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行使合法權利、履行義務的法律監督。即法律監督體系=國家法律監督體系+社會法律監督體系。
?法律適用的壹般原則
?第壹,法律適用的目標:法律判決的可預見性和合法性。
?二、適用法律的步驟:三段論(小前提是查明案件事實,大前提是選擇適用小前提的法律依據和結論)
?三、內部證成(三段論)和外部證成(證明適用於內部證成的三段論的正確性):外部證成必須包括內部證成。
?法律推理
?壹、法律推理的概念:法律人根據壹定的事實前提推斷出壹定的法律結論時必須適用的推理規則。
?二、法律推理的類型:演繹推理(三段論“小前提、大前提結論”)、歸納推理(從個別到壹般)、類比推理(從壹般到壹般)、證據推理(演繹推理)。
?法律解釋
?壹、法律解釋的概念:是由某個人或組織對法律意義的解釋,也是法律實施的前提,受解釋循環的制約。
?二、法律解釋的方法:文義解釋、體系解釋、立法者目的解釋、客觀目的解釋、歷史解釋和比較解釋。
?第三,文義解釋、限制解釋和引申解釋。
?第四,當代中國法律體系的解釋體系:壹元論(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多層次(最高法、最高檢察院和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