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及其配偶可不貸款取出有產權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安置房等自住住房;
2、建造、翻建、大修有產權的自住住房,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貸款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貸款本息後,職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4.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5、調離行政區域的,按移交業務辦;
6.職工非本市戶籍,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壹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同時註銷個人賬戶;
7.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未重新就業的,職工本人可以壹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同時註銷個人賬戶;
8.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壹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註銷個人賬戶;
9、退休的,職工本人可以壹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存儲余額,同時註銷個人賬戶;
10.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同時註銷個人賬戶;
11.出境定居的,職工本人可壹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同時註銷個人賬戶;
12.自住住房納入市政府棚改拆遷項目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壹賬戶的父母子女可以壹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13.因大病導致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本人、配偶或者同壹賬戶的父母子女可以分期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但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個人負擔。
公積金提取流程如下:
1.員工或用人單位提供相關申請材料;
2.前往辦理網點辦理掃描材料;
3、中心審批,時間為三天;
4.撤回轉賬。如果是註銷,不需要經過二次流程,直接去辦理網點審核材料,提取即可。
綜上所述,提取公積金需要按照填寫提取公積金原因、提交法律規定和相應審核材料的程序進行。如果不滿足用戶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用戶想出境定居的條件之壹,就不能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