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費用,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技工教育)和高等教育(專科、本科、碩士、博士教育)。
年滿3周歲,進入小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兒童,適用本條第壹款的規定。
父母可以選擇壹方扣除扣除標準的100%,也可以選擇雙方扣除扣除標準的50%。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改變具體的扣除方法。
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指的是什麽教育?
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包括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本科及以下學歷繼續教育等。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納稅人在我國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費用,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等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用於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取得相關證書當年3600元的定額扣除。
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繼續教育並符合本辦法規定扣除條件的個人,可選擇由其父母或本人扣除。
接受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納稅人,應當保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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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五條納稅人子女全日制學歷教育相關費用,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技工教育)和高等教育(專科、本科、碩士、博士教育)。
年滿3周歲,進入小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兒童,適用本條第壹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