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嚴重的,學生辱罵性語言過激,在公共場所造成惡劣影響的,也將構成犯罪。
下列行為將導致犯罪: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4.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威脅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偷拍、竊聽、傳播他人隱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多次聚眾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