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脅迫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4.當事人信息清楚,內容寫清楚,雙方簽字或按手印。
書面證據的法律效力:
1,書面證據內容要真實,不能有虛假記載;
2、書面證據的形式應合法,且不得違反法律;
3.書面證據的簽署必須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得有脅迫或者欺詐行為;
4.書面證據的當事人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的書面證據可以受到限制;
5.書面證據涉及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綜上所述,書面證據要有效,必須符合以下條件: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且無強迫性、違法性,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當事人信息必須清楚,內容必須書寫清楚,需要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第491條
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並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壹方當事人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自另壹方當事人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