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充分的理由證明妳需要幫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因經濟困難,您無力或完全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地方政府參照地方政府部門規定執行)。
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辯護律師的盲、聾、啞和未成年人,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其他作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辯護律師的殘疾人、老年人,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師為其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有下列事項而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
3、養老待遇的請求。
4.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7.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被害人要求離婚和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偵查機關第壹次詢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後,因經濟困難未聘請律師的。
10.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11.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12.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不審查被告人的經濟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