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通過對法律基礎的研究,我也覺得我國的法律機制還不夠完善,很多東西還沒有上升到“法”的層面。比如前幾天媒體熱議的大學生婚姻問題,就是因為法律制定過程中的不完善造成的。其實,對於大學生這個特殊群體在校期間是否可以結婚,在法律上做壹個特別的規定是完全容易的。但由於立法時沒有全面周到的考慮,導致今天的法律存在漏洞,出現了學生不服校規提起訴訟的案例。相比壹些發達國家——比如新加坡把滅蚊、公共場所不允許嚼口香糖這樣的“雞毛蒜皮的事”都寫進去了,中國的法制和法律法規還是很狹隘的,只把壹些“大事”寫進了法律。
總之,通過這壹學期對法律基礎的學習,我對中國的法律有了基本的了解,對壹些比較重要的法律知識有了概念性的認識。這對我以後越來越頻繁的接觸社會有很大的幫助。至少,我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應有的權益。
自從進入大學,我看了很多大學課程。遺憾的是,有些課程在我們未來離開校園後,將永遠用不到。至少我們專業的學生沒有壹個人打算將來從事今天專業所學的工作。所以他們以後能用多少都是未知數。學了就是浪費感情,壹些我個人認為完全沒用的課程更是“雞肋”。但是法律基礎課是我和同學們覺得將來進入社會後很有幫助的為數不多的“實用”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