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壹起的嗎?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壹起的嗎?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必須壹起交。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必須壹並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壹種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在勞動者年老、失業、患病、受傷、生育時給予經濟補償。

詳情如下:

1.建立社會保險制度是為了補償工人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醫療保險基金是通過雇主和個人的繳費建立的。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後,醫療保險機構會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

2.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聚集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此外,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獲得社會必要的物質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的設立和終止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個人的出生、死亡、戶籍登記、遷移和註銷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 上一篇:學習法律知識後的感受,要求300字。
  • 下一篇:法規建設和管理多少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