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中國成立以來第壹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審議通過,這是新時期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大成果。要充分認識民法典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推動民法典的實施,從而更好地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好地保護人民權益。
加強民法典的宣傳。民法典堅持以人民為核心,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這是發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實施好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就有了法律保障,這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提高我們黨執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在工作中應當考慮民法典的規定,不得侵犯人民享有的合法的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民法典的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
加強民事立法工作。民法典的頒布實施,並不意味著民事法治建設中的所有問題都得到了壹勞永逸的解決。還有很多問題需要在實踐中檢驗和探索,需要不斷補充和細化。有關國家機關要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要求,加強民法典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不斷總結實踐經驗,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國家有關規定與民法典的規定和原則不壹致的,應當迅速清理,修改後的修正案應當廢止。要發揮法律解釋的作用,及時明確法律條文的含義和適用的法律依據,保持民法典穩定性和適應性的統壹。
加強民事法律制度的研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法理論研究和話語體系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但與日新月異的民法實踐相比,仍不完全適應。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指導下,立足中國國情和現實,加強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論研究,盡快構建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的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為民法典的有效實施和中國民事法律制度的發展提供理論支撐。
各級黨和國家機關要帶頭宣傳、推動和保障民法典的實施,加強檢查監督,確保民法典全面有效實施,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
(來源:江橋鎮新江村顧家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