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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法律幫助的途徑有哪些?

申請法律援助的途徑1。適用範圍:所有行政法律援助,所有民事法律援助,部分刑事法律援助。2.指定辯護:應當辯護的刑事案件可以指定辯護。

法律分析

法律援助制度,又稱法律援助,是世界上許多國家普遍采用的壹種司法救濟制度。其具體含義是:國家在司法制度運行的各個層面,對因經濟困難等因素而難以通過通常意義上的法律救濟手段保護其基本社會權利的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作為實現社會正義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國家行為,它在壹國司法體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申請法律援助的途徑:(1)申請:所有行政法律援助;所有民事法律援助;刑事法律援助的壹部分。(2)指定辯護:應當指定辯護的刑事案件;可以指定辯護的刑事案件。申請法律援助的方法。可以向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在刑事訴訟中,公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首次詢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未聘請律師的;(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三)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四)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

第壹條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促進和規範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符合本條例條件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免費獲得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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