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領取社會保障補貼的好處:
1,大大減輕社保繳費壓力。靈活就業人員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的20%繳納,職工醫療保險繳費5-11.5%。繳費基數每年都在上升,對應的繳費金額也在逐年增加。社保補貼可以補貼實際繳費金額的50%或者三分之二,或者其他金額。繳費基數4000元,每月養老保險繳納到800元,每月職工醫療保險繳納到360元。月繳總額1160元,年繳13920元,補貼三分之二。那麽每年補貼9187元,只需要4732元。
2.促進就業,提高就業率。個人領取社保補貼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從事社保指定的崗位,並已實現就業,如環衛工、家政服務人員、地攤、理發師,甚至網絡主播等,並已登記就業。
3.增加社保繳費人數,有利於充實社保基金。參加全國養老保險的職工有3.49億人,其中很多是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需要繳費15年,個人長期繳費可以增加基金收益。去年社保基金收入60455億元,支出54681億元,保持盈余。
4.提高居民就業技能。個人想申請社保補貼,首先要做的就是辦理失業登記。對於登記失業人員,街道辦社保部門會不定期組織就業技能培訓,推薦合適的崗位,對其個人成長有所提升。
二、領取社保補貼的弊端:
1,無法辦理營業執照。除了北京等少數地區允許有營業執照的個體戶申請社保補貼外,其他省市都有營業執照,不允許申請社保補貼。
2、不能異地就醫。通常靈活就業的社保補貼要求指定區域、指定崗位,特別是指定崗位要在社區能夠監管的範圍內,比如在街道附近,或者所在區的範圍內。如果在異地就業,就不行了。
3、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進行失業登記後,個人過去繳納失業保險壹年以上的,可以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通常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90%。如果他為了領取社保補貼而不得不進行就業登記,那就意味著他實現了就業,那麽自然不能繼續領取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和社保補貼只能選擇。
4.領取社保補貼是有期限的。壹般補貼3年,最長5年。三年後個人再次失業,然後實現靈活就業。理論上他可以繼續補貼三年,循環往復。但是壹般規定第二次申請補貼需要靈活就業三六個月才能再次申請。
5.補貼金額是最低繳費基數對應的金額。比如補貼繳費金額的50%就是最低繳費基數對應的金額。個人按照100%或300%的檔次繳費的,也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的60%進行補貼。
4050社保補貼的利弊寫在這裏。社保補貼確實能減輕居民負擔。符合條件的盡量報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