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女需要贍養養父母嗎?
1,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義務,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他們和自己的孩子沒有區別,因為他們是領養的孩子。
2.收養關系成立後,生父母對養子女沒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相應的養子女對生父母沒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法律上主要看養子和生父母是否形成了撫養教育關系。但有些人被放出來收養後,往往會因為親屬關系和血緣關系而照顧父母的生活。
3、養父母贍養費的計算:
首先計算兒童家庭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可以省略。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對超出部分和不足兩個子女按50%計算撫養費;有三個以上子女的,撫養費按40%計算。應付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的人數,得到支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二、什麽情況下不需要贍養父母?
1.未婚或離異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
2.已婚成年子女本身沒有經濟收入,家庭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3.父母對子女犯下嚴重罪行,如殺害子女、嚴重虐待子女、遺棄子女或強奸女兒。
4.需要指出的是,無力支付贍養費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支付的義務,但不能免除照顧其生活、撫慰其精神的義務。
3.子女不贍養老人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1.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章家庭贍養和扶養。第十條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顧。第十四條。贍養人有義務耕種老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人的樹木和牲畜,收入歸老人所有。第十五條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年人有權要求贍養人支付贍養費。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超出其能力範圍的工作。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壹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不能獨立生活的人,拒絕扶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