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起訴追討欠款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規定,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就債務問題而言,從債務到期,對方拒絕歸還開始。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壹方當事人提出請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訴訟時效中斷後,期間重新計算。
首先,必須有證據能夠證明債務關系的存在。借條、交易合同、提貨單、收據、銀行記錄、視聽資料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
第二,要有債務人最起碼的信息。目前,公司之間的分立和合並非常普遍。很多公司借分立或合並之機,更改名稱和住所,讓債權人找不到,逃避債務。有的市民經常遷移戶籍,時間長了就找不到人了。因此,債權人必須註意保留和收集債務人的信息。債務人為公司的,應當保存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銀行賬戶、公司法人或者負責人及股東個人信息等。債務人為自然人的,需保留其身份證復印件和工作單位名稱、地址。
第三,必須有可以執行的債務人財產利益線索。許多債務人經常聲稱他們無力償還債務,但實際上他們隱藏了他們的財產。對於負債的公司,很難獲得其財務狀況,但可以大致了解其經營情況和員工的收入情況。對於壹個負債的自然人來說,他可以知道本單位其他職工的收入,知道家裏的消費。第四,要註意訴訟時效的規定,創造和保留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
第二,簽署相關協議
可以考慮以下兩種方案。首先是和對方簽訂還款協議。如果對方沒有否認,只是以各種借口拖延還款,那麽可以與其簽訂還款協議,明確還款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也可以與對方約定,到期不還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並進行公證。如果有經過公證的還款協議,壹旦到期,債權人可以直接請求法院按照協議執行,避免了很多繁瑣的訴訟程序,省時省錢。二是訴訟前十五日或者訴訟同時保全財產。所謂財產保全,就是在訴訟前或者訴訟的同時,向法院申請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的財產利益,以保證申請人在訴訟勝訴後能夠執行裁定。當然,申請保全必須事先提供擔保,如果申請有誤,必須賠償被申請人遭受的損失。
現實生活中,追討欠款的方式有很多不恰當,往往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甚至釀成悲劇,雙方都受到傷害。所以,當我們在生活中遇到這類問題時,壹定要冷靜對待,按照追討欠款的法律規定辦事。我們處理不了可以請求法律援助!更多相關知識可以咨詢濰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