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房產繼承有兩種,壹種是遺囑繼承,壹種是法定繼承。死者生前未留遺囑的,應按法定繼承辦理。去公證處開公證書,需要帶兩證兩證:
1.去派出所拿死者的死亡證明。
2.房屋產權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3、到死者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開合法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以及死者父母是否已經去世。
4.法定繼承人超過壹人,且財產只轉移給其中壹人的,需其他人書面同意放棄財產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二、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地產繼承手續及收費。
(壹)繼承房地產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在受理窗口受理)。
註意:
a、繼承房改和經濟適用房的,還需提供《房改和出售價格審核》和《購買住房上市申請審批表》(在受理窗口領取);
B.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提交授權委托書或公證書、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C.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D.繼承人未成年的,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流程示意圖:房地產交易中心在受理窗口領取表格——在收費窗口繳費——在受理窗口送達文書——在發證窗口領取證件。
(三)收費標準
1.交易費用:1元/平方米。
2.報名費: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免費復印壹份,每增加壹份收取10元。
4.印花稅:5元/本。
(四)領取房產證,需要攜帶證件。
1,已付發票。
2.繼承人的身份證。
3.收據清單。
註:領取房產證時要求產權人到場。產權人不能到場的,應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
擴展數據:
財產繼承和轉讓稅
遺產稅和費用
1,繼承權公證費
繼承權公證費按繼承人繼承的房地產評估價的2%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
根據上海方嘉(1996)088號文件,評估費按房地產價值采用差額法累進法計算。
房地產總價(萬元)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含100) 5
2.5部分從101到1000
1001到2000 1.5
0.8從2001到5000
5001到8000以上0.4
8001到10000以上0.2
10000以上0.1
3、房地產繼承轉讓稅。
包括評估房價0.05%的合同印花稅、65,438+000元的登記費和5元的權證印花稅。
4.契稅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產不交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繼承土地和房屋所有權,需要交契稅1.5%。
比如壹套1萬的房子繼承過戶,500元中房屋評估費5000元+公證費2萬元+合同印花稅100元+權證印花稅5元中25605元,相當可觀,所以有的人在購買房產時直接把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雙方申報的房屋價值符合市場價,壹般可以免除評估費,如果只是公證簽字的公證費,只需要幾百元,這樣成本就大大節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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