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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可以把房子改成商品房開公司嗎?

法律主觀性:

可以向房管部門舉報,要求停止改變房屋用途或者依法請求法院排除障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0條規定:“依照《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未經利害關系人同意,所有權人將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人民法院不支持將房屋改為營業用房的業主以最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為其行為進行抗辯的規定。”根據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房改業務必須取得整棟樓全體業主的書面同意,也就是說有相關利益的業主擁有“壹票否決權”。從財產所有權的角度來說,其擁有房屋的自由使用權,開辦壹家將住宅用房轉為商業用房的公司,必然會帶入大量外來人員,幹擾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時也會給物業管理區域的管理和安全防範帶來壹些不利影響。因此,《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將住宅改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除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外,還應當征得有利害關系的業主的同意。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將房屋改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房屋改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外,還應當征得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王*洪擅自將其住宅變更為商品房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且未取得有利害關系的業主的同意,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恢復原狀。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本網站還提供專業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法律客觀性:

民法

第279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將房屋改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外,還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壹致同意。

民法

第287條

業主有權要求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對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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