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醫院壹般私刻印章怎麽處罰?
1.私自刻制醫院公章的,予以行政處罰,拘留10至15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2.私自刻制醫院印章,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涉嫌偽造事業單位印章,應當依法追究治安行政責任;
3.多次實施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和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和證明文件的;
第二,學術造假違法嗎?
1.我國目前還沒有關於學術造假的法律規定,所以學術造假不屬於違法行為。學術造假更多的是道德上的譴責,但很難追究法律責任,但學術造假的導師需要承擔壹定的責任。
2.關於進壹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幹意見
(1)從事科研活動和參與科技管理服務的各類人員要堅守底線,嚴格自律。科研人員應當遵守科學道德,遵守科研活動規範,踐行科研誠信要求,不得抄襲、剽竊他人科研成果或者偽造、篡改研究數據和結論;不買、不寫、不投論文,不編造同行評審專家和評論;不得違反論文署名規範,擅自標註或虛假標註獲取科技計劃資助(專項、基金等));不得弄虛作假,騙取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科研經費及獲獎、榮譽等。;不得有其他違反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
(2)項目(課題)負責人和研究生導師要充分發揮表率作用,加強對項目(課題)成員和學生的科研誠信管理,對重要論文等科研成果的署名、研究數據的真實性、實驗的重復性等進行誠信審核和學術把關。院士和其他優秀高級專家要在科研誠信建設中發揮表率作用,做遵守科研道德的模範和表率。
(三)評審專家、咨詢專家、評估人員和基金審計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嚴格遵守科研誠信和職業道德要求,按照有關規定、程序和方法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工作,為科技管理決策提供負責任、高質量的咨詢評估意見。科技管理者應當正確履行管理、指導和監督職責,全面落實科研誠信要求。
目前法律對學術造假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如果當事人進行學術造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目前,個人誠信檔案正在不斷完善,伴隨著壹個人的壹生,使社會重視誠信,遵守規則,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