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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土地證分兩戶怎麽辦?

法律主觀性:

以下是關於土地證戶口如何辦理的問題解答。1.根據定海區相關規定,宅基地分離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隨遷子女必須達到法定年齡,且為農業戶口。因征地、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而成為農民,且戶籍仍在原集體經濟組織的,可參照農業戶口人員進行財產分割。2.相互分割的子女是兒子,已婚,另壹方是農業戶口,農業戶口人員無其他農村宅基地的,允許分割財產;另壹方為非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人員未享受過實物分房的,允許分割房產。3.如果分開的孩子是女兒,如果家庭有兒子,女兒不能分開;如果該戶沒有兒子,有兩個以上女性(含兩個)的,允許其中壹個未婚女性進行財產分割。4.人戶分離的子女是已婚婦女,丈夫是農業戶口的,不能進行人戶分離;丈夫為非農業戶口,且丈夫未享受過實物分房的,允許已婚婦女分割財產。5.離婚婦女在子女離婚,戶口仍在父母處,離婚時未自動放棄宅基地,且無其他農村宅基地的,允許分割財產。6.與房產分離的現有房屋現狀需要與土地權屬圖壹致。如果不壹致,就不能進行財產分割。7、有違章建築的,要消除後分割產權。二、農村村民需要提供以下資料:1,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2.雙方申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3、經村、鎮(街道)司法機關確認的財產分離協議、公證書等相關材料;4、《集體土地使用證》原件;5.同意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的證明(以村集體經濟組織、街道私房領導小組辦公室、街道辦事處確認蓋章為準);6.現有宅基地說明(以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街道辦事處確認蓋章為準);7.因人戶分離新建立的宅基地需要提供新的名牌地址證明;8.分居戶夫妻戶籍不在同壹個卷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的,需要提供未婚證明;分居子女夫妻雙方戶口不在同壹個冊的,另壹方為農業戶口的,需提供農業戶口人員無其他農村宅基地的證明;9.分居子女為離婚婦女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10.如果壹方預留面積不足(低於戶面積標準),另壹方分配面積過大(高轉讓面積標準),面積不足的壹方會出具聲明,不再以少房或無房的名義批宅基地,或者以兩戶或兩戶以上之和批宅基地。三。關於農村宅基地審批的說明關於妳反映妳已經成家了,想批宅基地,妳說先和父母分開,就是把戶口本做兩份。根據《舟山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周[2021]65號)規定,申請人符合建房條件且父母使用的宅基地面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無需分產,可直接申請在宅基地上建房;父母使用的宅基地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的,可以進行財產分割或者申請兩戶面積之和的宅基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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