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就業實習協議,明確實習期限、崗位職責、實習待遇、實習計劃安排以及實習單位和見習人員的權利和義務。見習期間,見習單位應指定專人加強對見習人員的工作指導,努力提高見習質量。
見習期間,高校畢業生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貼。見習期滿,由見習單位向見習人員頒發見習證書。大學畢業生在同壹單位的實習時間壹般為3-12個月。見習人員試用期內或試用期後正式錄用的,單位應及時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實習時間可以作為計算長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下列條款:
勞動合同的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5)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擴展數據:
實習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作為用人單位,應當與實習生簽訂實習協議,或者與實習生及其所在學校簽訂三方協議,明確實習時間、工作時間、實習費用、實習內容等細節。同時,用人單位可以為實習生購買商業保險,避免實習期間發生工傷後的經濟賠償糾紛。
1.只要簽訂的協議在雙方自願的主觀意願下不違反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就視為有效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2.實習期內與單位不是勞動合同關系。現在妳還是學生的實習生。畢業後才能與單位訂立正式的勞動合同關系。
3.既然不是勞動關系,就不能通過勞動仲裁解決,但可以通過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也可以根據協議規定向法院申請民事調解或訴訟解決。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