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經濟學》課程涉及工程經濟、工程金融、建設工程評價三個部分,要求考生在學習過程中形成完整的體系框架。我們還需要了解壹些會計和經濟學的知識才能理解課本上的公式和內容,但重要的是要掌握與項目密切相關的建設工程計價的體系和相關知識。
二、《工程法規》的學科特點
1.考試性質
它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舉辦的職業資格考試,不同於狹義的職業資格考試。取代建築企業原項目經理資質。
2.考試內容範圍
它內容多、知識面廣,包括三個部分:建設工程法律制度、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制度。建設工程法律制度包括基本法律知識、施工許可制度、承包法律制度、安全法律制度和質量法律制度。合同法包括合同制、勞動合同和相關合同。其他相關法律制度包括現場環境保護制度、節能制度和文物保護制度。
三、“項目管理”學科的特點
壹級建造師考試中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課程是壹級建造師的基礎課程。本課程以建設項目的建設和實施的全過程為基礎,涵蓋建設項目的成本、進度、質量、安全和環境、合同和信息。它的內容和知識範圍很廣,但考試具有重復性。考生不要逐字逐句地讀,而是要跟著老師學,學會把握考點。
四、《建築實務》的學科特點
壹級建造師考試《建築工程管理與實務》課程從建築結構設計原理入手,介紹建築工程中各種材料的性能和應用,具體闡述地基與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防水工程、裝飾工程等建築工程專業技術知識,並結合相關法律和技術標準系統介紹工程技術和管理要求。內容繁多,技術和標準重復,但涉及的深度和側重點也不同,這需要考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