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實行預防為主、控制汙染、保護生態、促進可持續發展的方針,鼓勵和支持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增強全體公民的環境保護意識和責任。”在這壹指導思想下,中國的環境法規強調“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認為壹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具體來說,企事業單位應當履行環境管理責任,按照環境保護法規和標準控制汙染物排放,負責企業環境損害的賠償和修復;個人要加強環保意識教育和宣傳,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盡量選擇環保的生活方式。此外,環境保護也需要政府行為的支持和推動。政府應負責制定和實施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加強環境管理和監督,加強環境執法,鼓勵發展環境友好型產業,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各單位和個人如何落實保護環境的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落實保護環境的責任:(1)加強環境意識的教育和宣傳,提高環境意識;(2)履行環境管理職責,控制汙染物達標排放,負責企業環境損害的賠償和修復,選擇低碳、環保、節能的生產方式;(3)采用環保的生活方式,減少對環境的破壞,減少碳排放;(4)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工作,支持環境保護組織和研究機構的工作。
保護環境是每個人的義務和責任,也是中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各級政府要加強環境保護,也需要廣大公眾的積極參與和支持。讓我們壹起努力保護我們的家園。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七條國家鼓勵和支持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制定環境保護標準和規劃,加強環境監測和信息公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增強全體公民的環境保護意識和責任意識。各級政府應制定和實施環境保護規劃,按照規劃要求加強環境保護工作,防止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