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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的房子什麽情況下可以解封?

法律分析:壹、壹般法院解封房產有三種方式:

1.保全申請人向法院申請撤銷,法院解封。

2.我提出申請,經原保全申請人同意,法院為妳解封。

3.案件審結後,法院決定解封。法院收到申請後,壹般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但這需要法院安排時間,只能和法院協商。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扣押不動產和凍結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被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查封、扣押、凍結手續,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壹半。

第三十條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四)債務已經清償;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申請被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解除登記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民事執行財產的若幹規定》。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凍結不動產和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被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查封、扣押、凍結手續,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壹半。

第三十條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四)債務已經清償;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申請被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八)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解除登記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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