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醫生可以直接支付醫療賠償嗎?

醫生可以直接支付醫療賠償嗎?

法律主觀性:

在醫療糾紛中,賠償費用壹般由醫療機構承擔,計算方法如下:(1)醫療費用:因醫療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而發生的醫療費用,根據證據計算支付,但不包括初級醫療費用。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2)住院夥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助費標準計算。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賠償解釋》)實施以來,在壹定程度上明確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範圍和標準,但實踐中也存在壹些問題。本文從壹個案例出發,對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費用是否應當賠償進行初步探討,以期拋磚引玉,有助於準確界定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醫療費用的賠償範圍。關於侵權人對受害人醫療費用的賠償責任,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主要體現在《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賠償的解釋》中。[2]從目前的相關規定來看,法律條文的極端性原則並沒有明確規定醫療費用的範圍和標準,理論界也缺乏應有的重視。法律規定的模糊性和理論指導的缺失導致各地法院在審查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時適用的賠償標準不壹。在侵權人是否需要賠償受害人使用醫保支付的費用問題上,實踐中存在各種做法,壹定程度上損害了司法權威。目前,實踐中主要有兩種不同的處理模式。壹是在計算人身損害賠償醫療費用時,扣除受害人使用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費用。該觀點認為,患者使用醫保支付的費用不屬於患者的實際損失,根據民法的損失填補原則,侵權人在賠償受害人醫療費用時,應當扣除醫保支付的費用。第二,侵權人需要賠償受害人所有的醫療費用,包括受害人使用醫保支付的費用。這種觀點認為,醫療保險與侵權糾紛屬於不同的救濟制度,侵權人應當賠償受害人全部醫療費用,不應扣除醫療保險支付的費用。如《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業務培訓班答疑》中明確規定【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是以患者本人(及其所在單位)繳納保險費為前提的,不應減輕侵權人的賠償責任。

  • 上一篇:壹般的童裝批發市場哪裏比較便宜?
  • 下一篇:義務教育還得強制收課後服務費。這是國家規定的嗎?哪條法律規定家長不得付錢給老師照看孩子?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