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營場所,如果符合要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發籌建批準書;
3.營業執照,包括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食品衛生許可證;
4.資本公積;
5.手續包括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學歷、專業資格或職稱及其簡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開辦藥品零售企業,應當符合當地常住人口數量、地域、交通條件和實際需要的要求,以及方便群眾購買藥品的原則。要符合哪些規定?
(壹)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二)依法具有合格的藥學技術人員;
經營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必須依法配備執業藥師或者其他合格的藥學技術人員。質量負責人應具有壹年以上(含壹年)藥品經營質量管理經驗。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乙類非處方藥,在鄉鎮以下農村地區開辦藥品零售企業,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配備業務人員,應配備合格的藥師。在企業營業時間內,上述人員應當值班。
(三)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超市等商業企業零售藥店的設立必須有獨立的區域;
(四)具備滿足當地消費者用藥需求的能力,並能保證24小時供應。藥品零售企業應具備的國家基本藥物數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結合當地具體情況確定。
綜上所述,營業執照應當由壹定數量的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執業藥師辦理。質量管理負責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必須是執業藥師;具有符合藥品儲存質量要求並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常溫倉庫、冷藏倉庫和冷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