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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事訴訟法鑒定物品有哪些規定?

1.依照刑事訴訟法鑒定物品時,應當將待鑒定的物品與其他具有類似特征的物品混合,不得對鑒定人作任何暗示。辨認犯罪嫌疑人時,被辨認人不得少於七人;辨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不得少於十張;鑒別物品時,同類混合物品不得少於五件。在特定的識別對象如地點或屍體被識別的情況下,或識別符能準確地描述物品的獨特特征的情況下,箔不受數量的限制。鑒定應當在檢察官的主持下進行,主持鑒定的檢察官不得少於二人。鑒定前應向鑒定人詳細詢問被鑒定對象的具體特征,避免鑒定人看到被鑒定對象,並告知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法律責任。幾個鑒定人對同壹鑒定對象進行鑒定時,每個鑒定人應當單獨進行。必要時,可以有證人在場。二、什麽是刑事訴訟法?鑒定是壹種調查。為了查明案情,必要時,檢察機關可以讓被害人、證人、犯罪嫌疑人辨認與犯罪有關的物品、文件、屍體或者場所;也可以讓被害人、證人指認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指認其他犯罪嫌疑人。三。刑事訴訟法鑒定規則1。鑒定決定權檢察院鑒定犯罪嫌疑人,須經檢察長批準。2、鑒定主持人不得少於2名調查人員。3.混認規則公安機關:犯罪嫌疑人(7人);嫌疑人照片(10);文章(5篇);場所、屍體等特定的鑒定對象,或者鑒定人能夠準確描述該物品的獨特特征的,陪襯不受數量限制。檢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害人(5至10);照片(5到10);文章(5篇)和照片(5篇)。4.分別鑒定的規則幾個鑒定人對同壹人或者同壹物品進行鑒定時,每個鑒定人應當單獨進行。5、證人規則鑒定必要時,證人可以在場。6.鑒定前不能暗示的規則,妳要詳細詢問鑒定人關於被鑒定對象的具體特征,避免鑒定人看到被鑒定對象,妳要告知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法律責任。7、保密規則對於犯罪嫌疑人的鑒定,鑒定人不想公開的,可以在不暴露鑒定人的情況下進行,並應為其保密。8.鑒定筆錄對於鑒定過程和結果,應當制作鑒定筆錄,並由偵查人員、證人和見證人簽名。必要時,應對識別過程進行記錄或錄像。鑒定時,應當制作筆錄,由檢察人員、鑒定人、證人簽名。對被鑒定的物品應當拍照,必要時可以錄音錄像。綜上所述,刑事訴訟法中的物品鑒定不是普通的鑒定行為,而是偵查行為。查明案情,還原真相,不冤枉壹個好人,不放過壹個壞人,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壹種偵查行為。這是壹個嚴格的法律程序,有八條鑒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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