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整後,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970元(每天91元)。
2.調整後,全市非全日制工作時間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21元。
第二,覆蓋面
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以下幾項:加班費;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特殊工作和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非工資勞動保險待遇;雇主支付給工人的非貨幣補貼。
用人單位有條件為勞動者提供住宿的,除此支出外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22年5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文件實施之日期間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本通知執行。市政府於2018年8月2日發布
《宜賓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宜府發(2018)9號)同時廢止。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但是,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職工福利待遇。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東莞市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基金會等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以及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目前,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2420元,為全國最高。上海、廣東、北京、天津、江蘇和浙江的月最低工資標準都超過了2000元大關。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條例第5條
最低工資壹般采取月最低工資和小時最低工資的形式。月最低工資適用於全職員工,小時最低工資適用於非全職員工。
文章
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根據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在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時,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