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縣醫療保障局
宜川縣醫療保障局根據中* *延安市委辦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延安市關於縣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延市辦字[2019]3號)和《宜川縣機構改革方案》(2065 438+09號),
伊川縣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
伊川縣醫療保障局局長趙社龍。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醫療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擬定本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醫療救助的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監督管理縣級醫療保險基金,制定縣級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4)執行國家、省、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醫療保險目錄,制定我縣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療保險目錄準入談判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制定全縣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療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並監督實施全縣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政策,指導全縣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七)制定本縣定點醫療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險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對納入醫療保險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醫療保險領域的違法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