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通過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也就是說,壹般的繼承訴訟,從立案到判決,需要6個月的時間。如遇特殊情況,這壹期限可以延長。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適用簡易程序審結案件。說明如果適用簡易程序最長時間是三個月作出判決。當然,這只是壹審判決。如果上訴需要加到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應經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不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自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遺產訴訟需要什麽證據?
1.遺產訴訟首先,原告需要證明自己是法定繼承人。可以提交結婚證、身份證或者公安機關、村委會、居委會等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有精神疾病的,應當由其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那麽還應當提交其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或者戶口簿。
2.其次,需要提供證據證明繼承的開始。如果是法定繼承,可以提交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果是遺囑繼承的,應提交遺囑。第三,提供繼承的證據。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購房合同、付款發票或出資證明;銀行存款證明,提交存折等材料。如有車輛,駕駛證、車輛登記證、購車發票等。應提交;證明被繼承人在公司中擁有股權的,提交公司工商登記、被繼承人出資證明等。證明被繼承人有債權債務的,應當提交借據或者借款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壹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六條
追索贍養費、扶養費、護理費、撫恤金和醫療費;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