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是壹種自由的、本質的、單方面的民事法律行為,在立遺囑人死亡後生效。遺贈只能通過遺贈人的意思表示才能有效地成立。當遺贈人將其財產以遺贈形式贈與受贈人時,不需要受贈人同意,也不受他人遺囑的限制。雖然遺贈是在遺贈前作出的遺囑表示,但只有在遺贈人死亡後才生效。遺贈人死亡是遺贈生效的條件。也是受遺贈人實際享有受遺贈權和行使權利的前提。如果受遺贈人沒有死亡,即使受遺贈人已經設立了遺贈,受遺贈人也無權請求執行遺贈。此時,接受或放棄遺產的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作為壹種特殊的遺囑形式,遺贈必須以遺囑的形式進行。因此,遺贈是壹種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給予他人財產權益,不能給予他人單純的義務,所以將遺贈贈與受遺贈人。
遺贈的特征:
1是單方法律行為。只要遺囑中包含了遺贈的內容,就可以不經受益人同意而發生法律效力。但是,受遺贈人可以拒絕接受或者放棄遺贈。拒絕接受或者放棄後,放棄的遺產由其他繼承人按比例分配;
2.遺贈人只能是自然人,受遺贈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作為遺產受益人的自然人,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是死後的法律行為。即遺贈人生前所作的遺贈行為,直到其死亡時才發生法律效力,受遺贈人有權取得遺囑中指定的遺產;
4.這是壹種自由的法律行為。遺贈人只能通過遺贈給受遺贈人帶來部分財產利益,只有當遺贈中的利益大於債務時,受遺贈人才能將全部或部分遺贈給受遺贈人,從而最終獲得利益;
5.不能做代理。遺贈必須由遺贈人本人以遺囑的形式直接表示。設定遺贈的人稱為遺贈人,接受遺贈的人稱為受贈人或受遺贈人,通過遺贈贈與的財產稱為遺贈財產或遺贈物。遺贈是單方面的、自由的法律行為,只有在遺贈人表示意思的情況下才能成立,不需要受贈人的同意。但遺贈不同於生前贈與,只有在形式和內容上具備立遺囑的法律要件才有效。
綜上所述,是邊肖對遺贈是否屬於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的回答,希望能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三條:自然人依照本法規定可以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