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從無”是指司法機關難以確認被告人是否實施了犯罪或者犯罪的嚴重程度的情形,是司法實踐中無法避免的普遍現象。“疑罪從無”原則是現代刑法“有利於被告人”理念的體現,也是無罪推定原則的具體內容之壹。也就是說,當被告既不能證明有罪也不能證明無罪時,他就被推定無罪。“疑罪從無”司法原則不僅僅是解決刑事疑罪從無的技術手段和原則,它的確立在更廣泛的範圍內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它體現了法治中國建設過程中法律價值的重新協調與平衡。除了註重對社會的保護,對公民人權的保護和尊重也是現代刑事司法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標誌之壹。
2023年刑事訴訟中的疑罪從無原則是什麽?
刑事訴訟中的疑罪從無原則如何規定?
不存在懷疑原則,即在被告既不能證明有罪也不能證明無罪的情況下,推定被告無罪。“疑罪從無”體現了法治中國建設過程中法律價值的重新協調與平衡:除了註重保護社會,對公民人權的保護與尊重是現代刑事司法文明與進步的重要標誌之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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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77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壹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應當同時予以釋放。對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沒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