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乙肝是否禁止結婚?
乙肝不是遺傳病,不禁止結婚。醫學上不宜結婚的疾病主要有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及相關精神疾病。但我國民法典刪除了因醫學疾病禁止結婚的法律。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48條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所以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才能禁止結婚,乙肝患者才能結婚。
二、乙肝患者結婚需要什麽條件?
我國法律規定,患有某些嚴重內科疾病,需要結婚的,應當事先告知對方。壹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壹方;不如實告知的,另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提出。所以,如果有壹些嚴重內科疾病的人想結婚,應該提前通知另壹半。
3.婚姻無效有必要登記離婚嗎?
無效婚姻和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不需要辦理離婚登記。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從壹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適用於當事人所生的子女。如果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綜上所述,乙肝患者可以結婚,但在中國只有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但患有某些嚴重內科疾病,需要結婚的,應提前告知對方,遮瑕者的婚姻是可撤銷的。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3條,壹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壹方;不如實告知的,另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4條* * *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之間沒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適用於當事人所生的子女。如果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