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資為名借錢,如果沒有詐騙或者非法占有的故意,不構成詐騙;如果存在詐騙和非法占有的目的,以投資為名騙取錢財,數額較大,則構成詐騙罪。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捏造事實騙取他人錢財的,屬於詐騙。
欺詐的要素:
1,對象元素
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要素
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采用詐騙方法,騙取大量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主觀上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證據是判斷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以及構成何種犯罪的客觀依據。由於非法集資犯罪往往犯罪周期長、受害人數多、涉案金額大,因此需要更加註重非法集資犯罪各種證據的全面收集。既要重視言詞證據的收集,也要重視虛假宣傳材料、股票權證、協議等書證和電子數據的收集和取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提取,要緊緊圍繞非法集資的非法性、公開性、誘供性、社會性四大特征,重點圍繞非法集資資金的管理、使用、用途進行取證。同時,還應當查明涉案款物的去向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退賠的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壹十條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衍生問題:
詐騙多少可以立案?
詐騙案件的立案標準是3000元以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五十萬元以下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