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藥費;
2、住院夥食補貼(僅限住院)
;3.交通、食宿;
4.護理費;
5.失去的時間。
這些壹般都是按實際費用支付的,所以要保留好票據。
因工傷致殘額外:
1,殘疾人輔助器具(實際需要);
2.傷殘津貼;
3.傷殘津貼。
因工傷死亡附加:
1,喪葬費;
2.工傷死亡津貼;
3.支持親屬養老。
新感染冠狀動脈肺炎的人員在什麽情況下可以認定為工傷?
1.根據發〔2020〕11號《關於做好因履行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防護工作的通知》,“在新型冠狀病毒防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或者新型冠狀病毒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可見,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在此次疫情防治中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應認定為工傷。醫療及相關人員,主要包括醫生和護士。
2.除了醫護人員,普通人都是在工作中不幸被感染的。能不能認定為工傷?那要看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發生的還是因工作原因發生的,即是否屬於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因工傷殘職工被鑒定為壹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壹)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壹級傷殘27個月工資,二級傷殘25個月工資,三級傷殘23個月工資,四級傷殘21個月工資。
(2)按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壹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85%,三級傷殘為80%,四級傷殘為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止發放傷殘補助金,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待遇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至四級傷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在傷殘津貼的基礎上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