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疫情期間不準上班怎麽辦?

疫情期間不準上班怎麽辦?

企業因疫情停產,未超過壹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30天)的,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期超過壹期的,可以按照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和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企業未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生活費應當支付至企業復工、恢復生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止。疫情期間,公司可以強制休年假。用人單位可以不強制員工加班,但是強制員工休年休假是可以的。如果公司強制員工休年休假,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基本工資,否則不得強制員工休年休假。用人單位有權安排年休假,強制勞動者同意休年休假並不違法。用人單位可以統籌安排勞動者的年休假,協商達成壹致就好,但休年休假要考慮勞動者本人的意願。但是,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的年假安排,可以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休無止年假。但在疫情期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文提出與員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假、企業設定的福利假等各類休假。考慮到用人單位的人力成本,安排年假還是比較合理的。《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恢復工作生產的意見》第二條鼓勵在復工前協商解決就業問題。如果受疫情影響的員工不能按期上班,或者企業不能開工生產,要引導企業積極與員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以通過電話、網絡等彈性工作方式安排員工在家辦公,完成工作任務;對於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員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假、企業設定的福利假等各類休假。要引導企業工會積極動員職工與企業同舟共濟,在兼顧企業和職工雙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幫助企業最大限度地減少疫情造成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防控方案進行防控,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必要時,應當報請上壹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采取並宣布下列緊急措施:

(壹)限制或者停止集市、戲劇表演或者其他人群聚集活動;

(2)停工、停業或停課;

(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及相關物品;

(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的野生動物、家畜和家禽;

(五)封閉可能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場所。上級人民政府接到下級人民政府關於采取前款所列緊急措施的報告時,應當立即作出決定。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策機關決定並宣布。?

+

  • 上一篇:什麽是依法治國的“十六字方針”?
  • 下一篇:應該向國家無線電管理局申請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